关于组织填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审批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9浏览次数:62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通知,关于填报2021年度集中审批项目计划书的通知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的精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了2021年度经费包干制的实行范围,据此完成了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NSAF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2021年度集中审批项目)的审批工作,并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相关要求,修订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模板。目前所有调整工作已完成,现将2021年度集中审批项目《计划书》填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计划书》模板

根据不同类型项目预算管理方式的不同,新修订的《计划书》模板分为预算制和包干制两种。2021年度集中审批项目中,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NSAF联合基金项目实行预算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包干制。《计划书》模板已嵌入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中。

二、关于《计划书》等材料填写和报送

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交电子版《计划书》、报送纸质版《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

1.自然科学基金委于1019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2021年度集中审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发送《计划书》填报通知,并附电子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

2.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后,请尽快登录信息系统,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并按要求在线填写《计划书》

3.在线填写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生成电子版《计划书》PDF文件,通过信息系统提交至依托单位审核。

4.依托单位应及时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电子版《计划书》PDF文件,并通过信息系统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对于预算制项目《计划书》,依托单位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应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5.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对依托单位提交的《计划书》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退回至项目负责人并告知原因;项目负责人修改《计划书》相关内容后再提交至依托单位。

6.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应下载电子版《计划书》PDF文件并打印(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在项目负责人承诺栏签字后,向各二级单位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版《计划书》与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的电子版《计划书》一致。

7.自然科学基金委还将对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的,允许进行一次修改或补齐

三、关于《计划书》等材料提交和报送的时间节点

各项目负责人提交和报送《计划书》等材料的截止时间节点如下:

1.102016时:提交电子版计划书的截止时间(视为计划书正式提交时间);

2.102916时:提交修改后电子版计划书的截止时间;

3.11116时:报送纸质版计划书(一式三份,正反打印,另需提供三份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的截止时间;

4112516时:报送修改后的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的截止时间。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逾期不报《计划书》或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且未说明理由,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未按要求修改电子版《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或逾期提交纸质版《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将视情况给予暂缓拨付经费等处理。

2.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如对《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退回原因有疑问,可向相关科学部咨询。科学部联系方式可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机构概况-机构设置栏目查询。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基金管理科席建、王龙、杨敏联系,电话:67507192,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