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号)规定,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2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和依据
验收范围为纳米生物材料与肿瘤纳米技术。
验收依据为省教育厅下达的《2017年度优秀创新团队科研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
二、验收方式
2017年度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验收工作委托团队所在高校组织实施。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根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由团队带头人提出验收申请,填写《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验收申请表》(附件2)、提交《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验收报告》(附件3)、《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验收概况表》(附件4)以及验收专家委员会建议名单,经所在高校审核后报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核准。
三、验收要求
考核验收实施整体性评价,着重考查团队在建设周期内所取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及其产生的科学意义、解决关键问题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理论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同行中所处的水平和人才培养情况。对论文、专利数量不作要求。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验收申请表》、《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验收报告》(各一式4份)、《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验收概况表》(一式一份)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平台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wubin92@suda.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平台管理科施雪奎、吴彬联系,联系电话:67506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