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2浏览次数:109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通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背景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UNEP)达成的共识,双方将共同资助双方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并特别关注与非洲和亚太地区的发展中国家的合作,通过优势互补的联合研究,统筹推进NSFC“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的实施,促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实现。

(二)资助领域及代码

生态系统(Ecosystem)(申请代码1C0306D01);

气候变化(Climate Change)(申请代码1D01D05 C0308);

资源效率(Resource Efficiency)(申请代码1G0412);

环境治理(Environmental Governance)(申请代码1G0411)。

中方申请人请根据以上合作领域选择一项申请代码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三)资助规模及强度

2021年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数量为4项左右。项目实施周期为5年,2021年批准立项资助的项目执行期为202211-20261231日。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3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的经费资助,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等。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与国外(地区)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4.关于申请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该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

3.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4.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948.htm

请拟申报本项目的教师于202149日前登陆ISI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完成申请书的填报,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材料。

附件材料包括:

中方申请人须与UNEP的合作者联合提出申请,并共同填写英文申请书(见附件1),填写完成后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范本见附件2),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基金管理科席建、王龙联系,电话:67507192,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附件1:英文申请书.zip

附件2: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