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2021年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浏览次数:107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通知,第二代量子体系的构筑和操控重大研究计划2021年度项目指南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2种类型:

1.与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下文简称“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

2.在华举办的有影响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学术交流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及限项规定。

1.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范围。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

4.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5.本期“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包括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以下简称“学科发展战略研究”)和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科学基金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探索与实践研究(以下简称“档案规范研究”)。“学科发展战略研究”申请人应对相应学科发展规律与态势有较清楚的了解。对前期已在相应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结题绩效评估优秀的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申请,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档案规范研究”项目针对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基金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展开探索与实践研究。以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基金项目的档案管理为实践对象,建立档案规范化管理制度,突出体现工程与材料领域专业特色,为推进“十四五”时期以及更长时期的科学基金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供支持。“档案规范研究”申请人应具有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基础研究背景、熟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并了解科学基金深化改革相关政策与各类项目管理办法。

6.“学术交流类”中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在华举办的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与主讲教师。

7.项目申请书正文开头应写明申请的类型,即 “战略与管理研究类”“学术交流类”中的某一类。

8.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一般应当在活动开展前3个月提出申请。项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统一为2021715-20211231日或202211-20221231日。

上述条件不满足或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985.htm

请拟申报本项目的教师于202146日前登陆ISI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完成申请书的填报,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材料。

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基金管理科席建、王龙联系,电话:67507192,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