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荷兰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8浏览次数:106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通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荷兰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2021年度资助领域为“Towards more sustainable and social local energy systems”,具体领域说明详见附件1“资助领域说明”部分。

(二)申请代码。

申请代码1须选择E06E08G0411。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

(四)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4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五)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11日至20251231日。

二、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荷方申请人应符合NWO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NWO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中方团队应至少含1个国内合作研究单位,同时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企业或社会机构视作国内合作研究单位)。

荷方团队至少含2个研究团队,以及1家企业。

(四)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五)关于申请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申请代码1选择管理科学部申请代码的申请人,需符合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的有关规定,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97/

(五)《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0047.htm

请拟申报本项目的教师于202156日前登陆ISI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完成申请书的填报,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材料(1、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2、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3))。

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基金管理科席建、王龙联系,电话:67507192,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附件1:申请说明.docx

附件2:英文申请书模板.docx

附件3:合作协议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