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毒理学会科技奖励章程》和《中国毒理学替代法发展奖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国毒理学会现启动“2021年中国毒理学替代法发展奖”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按照《中国毒理学会科技奖励章程》和《中国毒理学替代法发展奖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掌握标准,择优推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指中国毒理学会所属专业委员会和在中国毒理学会备案的省级毒理学会推荐。单位推荐应通过民主程序,广泛征求委员或理事意见,择优推荐。
2.个人推荐。每位候选人须获得2位理事推荐。有推荐资格的个人,每次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
推荐单位或推荐人须对候选人在毒性测试替代方法领域做出的贡献给予评价意见。
我校无此奖励推荐资格,请拟申报老师联系相关渠道进行申报推荐工作。
二、申报推荐方式
推荐申报须登录中国毒理学会网站的评审系统http://cstmeeting.chntox.org/meeting/20进行推荐书填写和提交。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0时。
三、材料要求
1.推荐人应按照要求填写《中国毒理学替代法发展奖推荐书》并提供附件材料。
2.推荐书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和书面版两种。电子版在“2021年中国毒理学替代法发展奖推荐评审系统”提交。书面版使用A4纸双面打印,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复印,推荐书表格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推荐书》至少1份为原件,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
3.候选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主要是近5年在毒理学替代法研究、发展和应用推广等领域做出的成绩,包括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至少提供一篇与毒理学替代法相关的论文全文)、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出版的专著、实际负责的重大研究课题、作为技术负责人处置的重大事件、以及作为主要贡献者完成的其他成果等。
4.候选人对评审专家如有回避要求的,在提交推荐书的同时,向奖励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回避意见。
四、截止日期
推荐单位或个人于2021年4月10日0时前上传推荐书,并于2021年4月10日前将书面推荐书及书面推荐材料寄送至中国毒理学会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五、材料递交地点及联系人
中国毒理学会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7号南门(100850)
联系人:孔祥颖
联系电话:010-66932387、68187038
中国毒理学会网址:http://cstmeeting.chntox.org/meeting/20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成果管理科孟庆权、马翰培联系,联系电话:67507193,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