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江苏省土地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6浏览次数:9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土地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苏土学〔202023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2021年度江苏省土地学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学会科技奖”)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学会科技奖的成果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在土地资源保护、调查评价、监测监管、确权登记、开发利用、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国土整治、生态修复、权益保护、执法监督、资源资产管理及信息化等方面取得重大理论、技术、方法创新,获得广泛应用且具有显著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成果。

(一)推荐学会科技奖项目的完成单位和个人,应当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和个人,且其科技成果主要在本省应用和推广。

(二)推荐成果须在20191231日前完成综合技术评价(指评审或验收),成果应用时间不少于一年。

(三)2021年度推荐成果不要求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证明,但申报一等奖的项目成果须提交成果科技查新报告。

(四)成果完成人本年度被推荐成果不超过2项。成果完成人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推荐成果只能有1项,但可作为另一项推荐成果的非第一完成人。

(五)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可再申报推荐学会科技奖。

(六)除高校、科研院所外,其他单位中正处级及以上的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对成果确有创新贡献的,可以参评,但排名不能列入前3名。

二、推荐方式

(一)学会科技奖实行归口申报推荐制度。各有关单位的成果可通过江苏省土地学会各分支机构、设区市学会、省自然资源厅相关直属单位、省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进行推荐。

(二)各推荐单位所推荐申报成果不得超过5项,申报成果不得通过不同推荐单位重复申报。

(三)请各推荐单位对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在完成单位和推荐单位分别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成果基本情况、推荐意见、成果简介、客观评价和主要知识产权目录等。公示无异议的成果,方可推荐。

(四)推荐单位以正式函件报送推荐成果。推荐函应包括组织推荐过程、推荐成果数量、公示情况及结果,并附推荐成果汇总表。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是学会科技奖评审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

(一)网络推荐材料

学会科技奖申报推荐书和附件材料,通过江苏省土地学会门户网站进入(网址:http://www.jstdxh.org.cn/),登录“江苏省土地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按照“江苏省土地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书”及“《江苏省土地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书》填写要求”在线填报。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陈 翔 13605150255 沈 婷 15996156379

(二)纸质推荐材料

网络推荐完成后,从申报系统中导出打印申报推荐书加盖公章,一式2份,其中1份应注明原件归档(申报推荐书主件的签字和盖章页应提交原件,附件可提交复印件)。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1份并附推荐成果汇总表;纸质推荐书2套(含1套原件),其中推荐书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须完全一致,并报数据光盘1份。推荐材料不予退还。

四、申报推荐时间

该奖励为限项申报,拟申报老师请于415日前将推荐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pma@suda.edu.cn,学校预审遴选确认推荐项目。

遴选通过后请尽快完成网络填报工作,网络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423日。纸质推荐书2套(含1套原件)及电子版(光盘1份)于429日前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成果管理科(子实堂404室),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成果管理科孟庆权、马翰培联系,联系电话:67507193,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特此通知。



江苏省土地学会科技奖通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