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2021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指南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以促进化学、化工学科发展为目标的科技活动。本期专项项目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由中国学者发起,将会产生广泛影响力的国际学术会议;
2.对科学基金发展有益的战略研讨、专题研讨及科学传播等活动。
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二)限项申请规定
1.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同一年度一般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专项项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需求牵引,注重科学研究范式变革,鼓励聚焦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开展战略与管理研究和学术交流。本期主要受理将在2021年8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的科技活动项目申请。
2.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通告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规定的相关内容,不符合指南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B01-B09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进行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4.项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统一填写为2021年8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申请书正文开始部分必须标注科技活动的类型:(1)由中国学者发起,将会产生广泛影响力的国际学术会议;(2)对科学基金发展有益的战略研讨、专题研讨及科学传播等活动。各类项目具体撰写要求如下:
(1)“有广泛影响力的国际会议”项目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组委会组成情况、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人员范围、规模、潜在影响,重要报告名称及其主讲人介绍,预期活动成果等;
(2)“对科学基金发展有益的战略研讨、专题研讨及科学传播等活动”项目一般包括:①战略与专题研讨类:学科及研讨专题的发展现状、发展态势、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战略与专题的研究目标、内容,研讨方案,预期活动成果等。②科学传播类:与科学基金工作(科学研究、基金资助及管理等)关联的科学传播,包括:实践案例、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传播机制研究、有效传播方式与载体探索,进一步促进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等。
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0924.htm。
请拟申报本项目的教师于2021年5月13日前登陆ISI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完成申请书的填报,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材料。
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基金管理科席建、王龙联系,电话:67507192,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