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绩效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869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发〔20218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128号)要求,2021年省科技厅将对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新一轮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建设期满进入运行期的3家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拒绝参加或中途退出评估的平台,不再纳入“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序列。

二、评估期和评估材料

评估期为201811日至20201231日。评估材料为《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绩效评估申请书》(详见附件2)及佐证材料。

三、评估工作安排

1. 评估材料上报。各参评平台按照要求提交经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的《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绩效评估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2. 材料审核。评估机构按照评估要求审核评估材料。

3. 定量、定性评价。评估机构按行业分组,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对平台进行定量、定性打分评价。

4. 公示与发布。综合定量和定性评价打分,形成平台综合评价结果,提交省科技厅审定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全社会发布评估结果。

四、有关要求

1. 评估是掌握全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整体运行情况的重要措施。请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江苏省科技计划与项目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如有评估期内发生违反科研伦理、学术道德,侵犯知识产权,以及评估材料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一经查实,将计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2. 请各参评平台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真实客观地反映评估期内平台运行状况。非本评估期、或非本平台服务业务方向、或非本平台研发服务团队、或无佐证材料的成果一律不列入评估范围。请各参评平台对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主体责任,并进行审核。

3. 评估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其中《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绩效评估申请书》(一式6份)、佐证材料(2套)分别成册,请各平台于202156日前将评估材料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平台管理科子实堂403室,同时将所有评估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wubin92@suda.edu.cn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平台管理科施雪奎、吴彬联系,电话:67506226,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附件1:2021年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绩效评估名单.docx

附件2: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绩效评估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