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自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1浏览次数:84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通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自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经双方协商,2021NSFCINSF将在数学、生命科学及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开展联合资助,具体包括:

1.数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A01A06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2.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3.材料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E01E02E03E13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11日至20241231日。

(三)资助规模及强度

2021年计划资助合作研究项目15项左右。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INSF向伊朗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二、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科学基金项目;

(二)伊朗合作者应符合IN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INSF提交申请;

(三)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注:该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1026.htm

请拟申报本项目的教师于202172日前登陆ISI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完成申请书的填报,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1)中方申请人与INSF的合作者共同撰写英文申请书(见附件1),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

(2)合作协议(撰写说明见附件2)。合作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基金管理科席建、王龙联系,电话:67507192,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附件1:英文申请书模板.docx

附件2:合作研究协议撰写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