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通知,为更好发挥产(行)业专家在专项资金、发展规划、课题研究等各类评审、咨询、决策中的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作用,进一步充实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库,决定公开征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范围分为产业领域和专业领域:
产业领域包含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型显示、集成电路、光通信)、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新能源(氢能、风电、光伏、智能电网)、航空航天及轨道装备、汽车(车联网)及零部件、数控加工设备及精密加工、新材料(化工新材料、先进钢铁材料、先进碳材料)、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高端纺织、工艺美术、丝绸、软件工程、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工业互联网、5G(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应用产业)、纳米技术应用、节能环保、船舶海工装备等。
专业领域包含智能制造、工业设计、服务型制造、工业文化遗产、企业管理、经济管理、兼并重组、平台基地建设、计算机应用技术、财务审计等。
二、服务内容
专家库主要为我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和保障,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参与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评审、验收等工作。
(二)参与工信课题、规划、政策文件的评审论证工作。
(三)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四)参与其他咨询论证工作。
三、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诚信履职。本人和推荐单位的信用良好,自觉遵守专家库管理规则。
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行业影响力,熟悉相关政策、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发展动态,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3、年龄为60周岁以内的在职人员(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评审、咨询、审计等工作。
4、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市工信局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5、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较重及以上信用不良记录。
(二)具体条件
1、高校院所专家:长期从事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参与过企业横向课题研发,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基层科研人员,需具有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
2、管理专家:需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科级正职(含)以上职务,担任高校、高校院所副处级(含)以上职务或是创新创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社会团体负责人、行业协会(学会)、国家和省级创新型企业、龙头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3、财务专家: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征集程序
专家征集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申请入库专家填写《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1),并将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技术职称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交至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科研秘书按产业和专业领域方向填写专家汇总表(附件2),将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于6月28日前报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重点项目管理科,并将电子版申请表及汇总表发送至chenzhi@suda.edu.cn。
五、专家管理
(一)市工信局开展项目评审、课题立项、咨询论证等工作,将从专家库中遴选专家。专家在参加相关工作时,按规定标准获得相应费用。
(二)入库专家应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对无故不参加或多次不参加评审活动、违反评审纪律以及表现不良的专家,将采取剔除出库等方式进行处理,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工信局专项资金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将不定期对已入库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和补充,定期查看评审专家评价记录,及时调整不适宜继续承担评审工作的专家。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重点项目管理科孟劼、陈智联系,联系电话:62768342,将热忱为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