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和表彰在人工智能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精神,按照《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奖项
1.吴文俊人工智能最高成就奖;
2.吴文俊人工智能杰出贡献奖;
3.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
4.吴文俊人工智能技术发明奖;
5.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含科普项目和企业技术 创新工程项目);
6.吴文俊人工智能优秀青年奖;
7.吴文俊人工智能专项奖(芯片项目);
8.吴文俊人工智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二、提名渠道
“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被提名者需由下列单位或个人提名,不受理自荐。
(一)单位提名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或科技主管部门);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工智能学会;
3.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各专业委员会;
4.全国重点高等院校对本单位项目的提名;
5.国家大型科学研究院所对本单位项目的提名;
6.国家大型企业集团对本单位项目的提名;
7.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理事单位及单位会员对本单位项目的提名。
(二)专家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历届吴文俊人工智能最高成就奖、杰出贡献奖获奖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常务理事、理事,近5年(2016年-2020年)内获得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特/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等,5人以上的联合提名。
三、被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其中:
1.提名吴文俊人工智能技术发明奖、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不含科普项目和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吴文俊人工智能专项奖(芯片项目)的技术成果应经过科技成果评价(相关机构鉴定或验收报告)。至少具有两年的整体技术应用(即应用证明不晚于2019年12月31日),技术发明成果应取得已授权国内或国际发明专利,证明技术先进、质量稳定、效益明显。
2.提名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科普项目)的科学普及成果应有广泛社会效应的证明。
3.提名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的企业需成立满四年且具备两年以上的经济效益和盈利水平。
4.吴文俊人工智能优秀青年奖的被提名人,须在7月3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已经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和获得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专家学者不予提名。
5.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项目,不得重复提名本奖。
6.同一科研项目只能提名一类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种。
7.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再提名本奖。
四、其他情况
1.吴文俊人工智能技术奖不接受涉密项目,被提名人如参与过涉密项目的研究,需被提名人所在单位或有权审批项目密级的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提名材料脱密审查证明,并加盖公章。该脱密审查证明随提名材料一并提交。
2.其他提名项目,如提名书项目名称与公布名称填写不一致,提名单位应在提名函中说明。
3.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科普项目)还需提交两套科普作品。
4.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名。
五、提名程序
1.在线填报
拟申报老师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联系获取系统账号密码。登陆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评价服务平台(http://wwjkjj.caai.cn)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网上填报系统截止时间:2021年8月5日24:00。
2.材料报送
纸质版提名书包括主件和附件。纸质版主件应从评价服务平台中生成并打印(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包含“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水印),附件不需从评价服务平台中打印。主件和附件应合订,竖向左侧胶装成册,以“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不要另加封面。签字盖章后将原件1份于8月20日前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成果管理科(本部子实堂404室)。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成果管理科孟庆权、马翰培联系,联系电话:67507193,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