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5浏览次数:77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通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的学科领域。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40万元/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瑞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60万瑞典克朗/项。中方经费填写仅限经费预算表格中的第9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栏。

(三)资助内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赴瑞典的国际旅费和在瑞典访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在华举办中瑞小型双边研讨会的费用;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资助瑞典研究人员来华的国际旅费和在华访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在瑞举办中瑞小型双边研讨会的费用。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51日至2025430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202212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中瑞双方申请人须分别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递交项目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瑞方申请指南及要求详见:https://www.stint.se/en/program/joint-china-sweden-mobility/

(三)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STINT(中瑞)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1377.htm

请拟申报本项目的教师于2021917日前登陆ISI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完成申请书的填报,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材料。

1)英文申请书。双方申请人须共同完成英文申请书(撰写说明见附件1),并作为附件在ISIS系统中提交。

2)瑞方申请人及参与人的简历。

3)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2)。中瑞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基金管理科席建、王龙、杨敏联系,电话:67507192,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附件1:英文申请书撰写说明.docx

附件2:合作协议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