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年度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科技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0浏览次数:79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通过奖励机制充分调动我国图象图形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图象图形学技术领域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以下简称CSIG)设立包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石青云女科学家奖”系列奖励,现启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一)自然科学奖

自然科学奖授予在我国图象图形学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和团队。

前款所称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对自然现象和规律的新发现;在科学理论和学说上的新创见;在研究方法和手段上的创新;在基础数据的搜集和综合分析上的创造性和系统性的贡献;

2、学术上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对于促进本学科技术进步有重要意义,或者对于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3、得到国内外业界公认,主要论著已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主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学术刊物和学术专著正面引用。

CSIG自然科学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5人,完成人按贡献大小排序,第一完成人应是中国国籍,奖项完成人应当是相关科学技术论著的主要作者。

(二)技术发明奖

技术发明奖授予在我国图象图形学领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和团队。

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

1、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2、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

3、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CSIG技术发明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6人,完成人按贡献大小排序,第一完成人应是中国国籍,奖项完成人应当是相关技术的主要发明人。

(三)科技进步奖

科技进步奖授予在我国图象图形学领域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

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技术创新性突出;

2、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

3、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

CSIG科技进步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完成人按贡献大小排序,第一完成人应是中国国籍,奖项完成人应当是对产业应用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个人。

(四)石青云女科学家奖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2、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及“严以修身、严以律己”的科学作风者,在图象图形学科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或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和重要贡献的女性科技工作者。

3、青年组:19811 1日(含)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青英组:202011日至2021930日获得博士学位以及博士学位在读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只能选择一个组别申报)

4、“青年组”授奖人数不超过3人,“青英组”授奖人数不超过2人。

二、推荐渠道

(一)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以下单位具有推荐资格:

1、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各专业委员会;

2、各地方图象图形学会;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图象图形学研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图象图形领域研发、生产、应用、推广的企业和机构。

(二)石青云女科学家奖以下单位(个人)具有推荐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图象图形学研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图象图形领域研发、生产、应用、推广的企业和机构,可推荐1名候选人。

2、三位及以上CSIG学会理事可联名推荐1名候选人,每位理事当年度可以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

3CSIG各专业委员会可推荐1名候选人。

三、推荐工作要求

以下情况不得推荐CSIG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1、正在研究中的项目不得作为完成成果进行推荐。

2、成果所有权有异议者;存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参与人员等方面的争议的成果;处于诉讼、仲裁或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程序中的成果,在争议解决前不得推荐。

3、主要成果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的,原则上不得推荐。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推荐。

5、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及其项目经学会公告受理后要求退出评审的,由推荐人以书面方式向学会提出。经批准退出评审的,如再次以相关技术内容推荐CSIG科技进步奖,须间隔一年以上。

推荐单位要对推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推荐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

四、材料要求及截止日期

石青云女科学家奖为限项推荐,请拟申报老师于731日前将《推荐表》(word版)和附件材料(包含目录、合成一个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pma@suda.edu.cn,学校预审遴选后确认推荐项目。遴选通过后于96日前将《推荐表》(含附件)一式2份、保密审查证明等材料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成果管理科(本部子实堂404室)。

拟申报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老师请于831日前将《推荐书》(word版)和附件材料(包含目录、合成一个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pma@suda.edu.cn。纸质版推荐材料待学会形式审查结束后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成果管理科(本部子实堂404室)。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成果管理科孟庆权、马翰培联系,联系电话:67507193,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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