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参与申报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科研处反映。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12-67507193 13775989404
发布时间:2023-02-21浏览次数:869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参与申报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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