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通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土耳其科学技术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 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经双方协商,2021年NSFC与TüB?TAK将在农业和食品科学(Agronomy and food science)相关领域开展联合资助,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1.农学基础与作物学(Basicagriculture and plant/crop science)
2.智慧栽培,食品和农业领域中的数字技术,包括遥感技术(Smart cultivation, digital technologies in food and agriculture,including remote sensing)
3.食品安全与营养(Foodfor health and nutrition)
4.土壤科学(Soilscience)
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申请代码,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4项。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土方资助强度为72万里拉/项。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二)土方合作者应符合TüB?TAK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TüB?TAK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土方征集指南请见:http://uidb-pbs.tubitak.gov.tr。
(三)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本项目不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1217.htm。
请拟申报本项目的教师于2021年6月25日前登陆ISI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完成申请书的填报,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材料。
(1)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
(2)合作协议(协议参考范本见附件2)。合作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由双方申请人签署合作协议。
中方申请人须遵守我国关于“病原微生物”、“伦理和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数据与相关材料的收集、管理和交换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法律和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附扫描件)。涉及人和动物的研究须严格遵守患者知情同意和相关伦理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须提供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附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基金管理科席建、王龙联系,电话:67507192,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