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市学科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苏科服〔2021〕52号)和《苏州市重点实验室提升工程实施细则》(苏科规〔2020〕7号)文件精神,为引导市学科重点实验室规范运行管理、提升优势学科科研能力和影响力,现组织开展2021年苏州市学科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周期和对象
评估周期为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
参评对象为我校2016年(含)前立项、建设期满进入运行期的市级学科重点实验室。对不参加评估或中途退出评估的市级学科重点实验室,按“未通过评估”处理,不再纳入“苏州市学科重点实验室”管理序列。
二、申报要求
1.各实验室登录苏州市研发资源共享服务平台(http://szdy.kjj.suzhou.com.cn),点击“申报入口”-“实验室申报”栏,按要求自行注册账号后在线填写《苏州市学科重点实验室评估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实验室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网上申报截止时间:8月24日。网上审核通过后,各实验室在线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至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平台管理科子实堂403室。纸质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统一用A4纸打印,按评估申请书(系统内下载后打印、首页作为封面并加盖公章)、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采用订书钉或书本式装订(切勿用塑料夹)。
3.真实客观地反映评估期内本实验室的绩效及运行状况。非本评估期、或非本实验室研发团队、或无佐证材料的绩效一律不列入评估范围。请各参评实验室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实事求是地提交评估材料。
4.各实验室于8月9日前将本实验室秘书信息表(附件1)发送至wubin92@suda.edu.cn,并于8月24日前登录学校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本实验室信息(操作步骤见附件2)。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平台管理科施雪奎、吴彬联系,电话:67506226,15151496879,13952400417,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